明院办发〔2019〕74号
关于印发
《三明学院学生考研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《三明学院学生考研奖励办法》已经12月1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
2019年12月31日
三明学院学生考研奖励办法
为营造良好的考研氛围,进一步调动学生的考研积极性和主动性,促进学风、校风建设,提高毕业生的培养质量,鼓励学生考研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励对象
所有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
1.毕业生当年被录取的高校在“世界大学学术排名”(上海交通大学版)中位于前200名的,每生奖励2000元;
2.毕业生当年被录取的高校在“世界大学学术排名”(上海交通大学版)中位于第201--500名的,每生奖励1500元;
3.被其他高校录取的学生,每生奖励1000元。
三、评奖程序
1.每年5月中旬各二级学院汇总上报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的信息统计表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等其他录取证明材料及初审意见。
2.每年6月初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,拟定奖励学生名单,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3.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学校对评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
4.公示期满,计划财务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励金。
四、附则
1.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2.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